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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抽检不合格企业被要求致歉

Publish Time: 2011-03-11     Views: 1225     Source: 中国家具网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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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浙江省消保委通报实木家具消费评价活动进展情况,同时要求上一阶段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以及厂家向广大消费者致歉并签下承诺书。

   关键词:质量

    家具的质量问题非常突出,很多消费者购买大件家具后短期内便出现开裂、漆面脱落、异味严重等情况,一些经营者却以“使用不当”等各种借口拒绝退、换、修服务,消费者不得不投诉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目前一些高档家具多为小批量生产,还有一部分由消费者“定做”,有的款式甚至是单品,遇有质量问题时,给更换造成一定难度。以红木家具为例,产品售价较高,市场价格又不断浮动,发生退货时常因金额争议产生较大分歧。

   关键词:环保

    追求环保性是消费者选购实木家具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目前家具行业,特别是板式家具,在生产过程中以人造板为主要基材,如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中纤板等,这些板材都是由木材边角料、碎末黏合而成,在制作时无可避免地都要使用到含有甲醛的树脂胶。而这种胶会释放出游离甲醛,很容易造成产品甲醛超标的现象。一些家具企业凭几张检验报告和几个并不权威的认证书,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是“环保家具”,有些厂商甚至用非实木冒充实木销售欺骗消费者,从而引发消费投诉。

   关键词:家具定制及售后服务

    随着消费者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具生产经营者顺应消费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包含规划、设计、制作、安装等在内的全方位的定制家具服务。在接受定制家具服务订单前,经营者一般要求消费者全额预付款或按一定比例支付定金。由于目前定制家具服务缺乏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果双方事前没有对家具的尺寸、价格、材质等重要内容进行详细约定,经营者又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容易造成货不对板、尺寸颜色偏差等问题,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诚实守信公平经营原则,为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向消费者提供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家具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在2011年“3·15”来临之际,我们决定从自身做起,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入驻市场的所有商户证照齐全,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切实维护家具市场健康、规范的良好秩序;

   二、严把广告宣传真实关、导向关,销售人员如实介绍产品材质,杜绝误导、夸大、虚假的消费宣传,在购买合同(订货单)上主动写明实际材质;

   三、在市场销售的所有家具做到标识规范、明码标价,公平买卖;

   四、在市场销售的所有家具,严格执行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国家标准,主动出具相关产品使用说明;

   五、货款付清后,及时提供或督促商户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保证发票金额与消费者付款一致;

   六、切实履行对消费者作出的诸如“十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不满意就退货”等承诺,不增加任何不合理附加条件;

   七、严格执行DB33/T 772-2009《家具售后服务规范》,如出现销售人员虚假宣传的情况,商场无理由予以退货处理,并按照消法规定承担其他责任;

   八、自觉接受行业主管和社会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舆论监督,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表率。

   以上承诺由市场、生产厂家、经销商三方共同予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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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  者:“这是实木么?”

        营业员:“不信,我劈下来给你看看,如果是实木,你就必须拿走。”

        此时要小心了,因为他们口中的“实木”可不一定真的是实木。

      家具市场上猫腻不少

        实木不实或以次充好,因为心虚所以不愿在发票上标明材质。2010年,浙江省家具消费投诉达到228家,同比增长7.5%。近日,省消保委对杭州市7家家具市场128家商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让大家震惊,99%以上经营者无法提供家具说明书等情况,被抽检的13件家具没有一件是“全实木”的。

      12个品牌上了“黑榜”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相关部门分别暗访了杭州和平家私市场、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红星美凯龙亿丰店等7家市场,抽样调查了12个销售品牌、13件样品。被调查家具品牌包括:联邦家具、巨桑、列维士、山东吉美乐、明风阁、莎乐美、绍兴三杉、金帝顶盛、华叶、美丽坚妮、世傲益彩轩、享峰等12个品牌。

      13件样品不同程度地使用了人造假冒实木,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被要求退货时,却只有3家同意退货。

       “我们在销售时根本就没有说过全实木的”,在退货环节上,商家的第一反应几乎完全相同,而更有甚者,当消保委成员以消费者身份要求退货时,美丽坚妮的商家说“你是不是瞎了眼了,如果没有瞎眼就不要乱说”。

        列维士的经销商说:“两千块钱能买到全实木餐桌吗?”然后直接把问题推给了市场,让消费者(消保委暗访成员)找市场解决。只有联邦、三杉、莎乐美3个品牌同意退货。

      实木家具零合格率背后

      省消保委在对实木家具进行调查后,给实木家具定了“七宗罪”:

       1 标识标签不规范;2 材质都由销售员说了算;3 以次充好;4 以假乱真;5 虚假宣传;6 商家不肯在单据上写明材质;7 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提供产品说明书,不提供发票,虚假宣传后,80%厂家不肯退货,市场给消费者承诺只是“水中捞月”。

      消保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许多市场都有“无理由退货”一说,比如红星美凯龙宣传的先行赔偿、30天无理由退货;新时代家居生活广场宣传的10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其他也有一些市场宣称不满意就退货等,看似给消费者实足保障的市场,但在厂家不愿意退货时,“无理由退货”却成了难题。经销者此时会提出许多条件:得由消费者做相应检测,以证明厂家的确存在虚假宣传;不满意就退货不包括样品、打折产品和没有使用过等。

      另外,按照国家2001年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规定,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等。而此次调查中,99%以上的经营者无法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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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解读专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蒋仲义

      从市质检院家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接到的消费者投诉情况看,关于家具质量问题的投诉约占总量的50%,其次是广告、价格、营销合同、假冒、安全等问题。专家认为,消费者购买家具过程中容易遭遇九大消费陷阱,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商家的不良经营行为导致,值得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误区解读】

      “纯实木”不是“全实木”

      商家声称“家具材质均为纯实木”,但买回家发现很多地方是中纤板、刨花板。专家称,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此类质量问题增多。“纯实木的叫法是商家的障眼法,实木家具只有3种,即全实木、实木以及实木贴面。”根据新国标《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规定:全实木家具,指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和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实木家具,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板木家具不属实木家具

      板木结合家具是当前市场的一个新亮点,品牌众多,特别是欧式、韩式、新古典风格的家具,大多是板木结合的材质。按照新国标规定,只要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成的家具,就只能称为综合类木家具。按照这一分类,家具市场绝大部分商家称的板木结合家具,不属于实木家具的范畴,而是综合类木家具。

      【专家支招】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木质家具的时候,可通过了解和掌握木家具的技术要求来区别其优劣。

      一要注重表面质量。选购家具时主要看家具用料表面的板材是否有划痕、压痕、鼓泡、脱胶起皮和胶痕迹等缺陷。

      二要注重制作质量。如板材裁锯边廓是否平整、对角度好不好;边、面装饰部件上涂胶是否均匀,粘结是否牢固、修边是否平整光滑;门、抽屉的分缝是否间隙过大,开启推拉是否灵活自如等。

      三要注重金属件、塑料件的质量。金属件要求灵巧、光滑、表面电镀处理好,不能有锈迹、毛刺等。塑料件要造型美观,色彩鲜艳,着力部位要有力度和弹度,不能过于单薄。开启式的连接件要求转动灵活,内部装有弹簧的要松紧适当。

      四要注重主要尺寸。国家标准对家具主要尺寸有规定:如大衣柜规定挂衣柜内的空间深度应大于等于53厘米,桌类家具规定高度为68厘米至76厘米,写字桌的中间抽屉下沿至地面高度的中间净空高应大于等于58厘米等等。

      五要注意板式家具的封边,特别是内部隐蔽处、背板等部位。人造板如不经过封边处理,暴露在空气中,容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造成膨胀变形,影响使用寿命,且使其中的甲醛更易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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