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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家具三大分类要弄清

Publish Time: 2010-07-29     Views: 1264     Source: 新浪网     Author:
Description: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将木家具分为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以及综合类木家具三大类。其中综合类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 ......
  【名词解释】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将木家具分为实木类家具、人造板类家具以及综合类木家具三大类。其中综合类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

  基材是指用于制作家具主要部件的材料,也称主要用材。主要部件是指家具中起支撑、承载和纵向分隔作用的部件。

  桌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台面板、抽屉、门板、旁板、脚架等;柜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面板、顶板、旁板、隔板、底板、脚架等;木沙发、椅凳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座面、扶手、靠背、脚等;床类家具主要部件包括床屏(高屏、低屏)、床铺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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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木家具市场概念混乱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实木家具市场销售的不规范状况。朱长岭指出,市场上没有“综合类家具”的叫法,标准是为了分类便于检查和判定,而在市场销售时就有人称此为实木家具,这样用“综合类木家具”等同于“实木家具”的概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合同中约定全实木的家具,实际只含有60%、70%的实木材质,是扩大了实木范畴的做法,也是一种不规范的现象。

      试想一下,如果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如实表明人造板材的使用情况,消费者也就不容易产生疑义,或许就能避免后期的纠纷了。而消费者在签单的时候明确向导购员提出写上“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或者“实木贴面家具”,如果真的发生了纠纷也能分清责任。

      其实,实木市场如此混乱的局面,买卖双方只有都坚持自我,或许才能彻底解决。首先家具的销售人员应该学习国家标准,如实向消费者讲述自己的产品,实事求是。另外,厂商和消费者也应该本着满足需求和利于使用的态度,在保证安全环保、达到卫生标准的前提下,不要过分追求家具用料的“名贵”,使本来满足使用功能的家具变得“复杂化”。

      而消费者在购买前了解一些实木家具的常识,对品牌和材料有所了解,这样有助于买到货真价实的产品。此外,在购买的过程中不要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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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设计师James Howlett设计的一款,名为“重塑”的家具组合。它可以是个大茶几,可以是两张桌子两把椅子,可以是储藏柜,可以是书架,可以是隔板,可以是积木,总之,一句话就是没有你想不到只有你组合不了的。因为它最少能组成25种家具组合!这百变家具不仅非常适合小房间,还可以完全满足你各种DIY 的想法。

      想想家里要有这么一组百变家具,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每天新花样,每天新玩法,让我们和家人一起变!变!变!享受家居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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