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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下 地板企业加强环保监管

Publish Time: 2014-05-28     Views: 1522     Source: 九正建材网     Author:
Description: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地板行业存在着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只要是品牌化操作的地板产品一般都有“驰名商标”傍身,几乎到了不“驰名”无以成品牌的地步。而随着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的正式施行,这一现象将得到终结。......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地板行业存在着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只要是品牌化操作的地板产品一般都有“驰名商标”傍身,几乎到了不“驰名”无以成品牌的地步。而随着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的正式施行,这一现象将得到终结。

         生产过程不环保将受到重罚

         新环保法对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环境标准、环境检测、环评、排污收费、排污许可。对于不按规定改正的企业将采取按日计罚,违法按天累计,增加1天是1万元,50天就是50万,罚款没有上限。这种处罚程度的严苛是前所未有的,高额的罚单将是违法生产企业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新环保法的实施,更将颠覆过去的违法成本低的陈旧生产观念,巨额罚款将迫使地板等家居企业转变生产模式,从粗放型的生产模式转变为集约型生产模式。而无法成功转型的地板等家居企业,在高额罚单之下,或许面临着倒闭的风险。新环保法的实施,将淘汰掉一些违法生产以及无法顺利转型的地板等家居企业。

         地板企业还需加强社会监督管理体制

         据了解,新环保法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广大消费者公布违法企业名单。新环保法增设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根据公众意见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对于不遵守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建立环境信用制,实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过去,从来不乏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监督甚至举报违法生产经营的家居企业,但是个人力量始终是有限的,大企业的法律资源也远远多于个人的法律资源,而且并没有法律条文去保障这些监督者的权利,个人与集团的对抗无疑是以卵击石,监督最后往往以失败告终。

         新环保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更多的消费者去主动监督违法生产经营的地板等家居企业,让更多人参与环保,更多人主动监督环保,使得整个地板行业、家居行业的生产环境都得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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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前,在地板行业高速发展之下,遗留下来诸多地板贴牌工厂,近年来,这些代工厂也开始考虑如何从贴牌走向品牌,也有部分企业尝试打造品牌,但是由于诸多原因,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这些企业又被打回“原形”进行代工生产。

            走品牌之路意味着冒着高风险

            记者了解到,地板代工厂由于没有自己的地板品牌,其实不是这些代工厂不想创立品牌,而是创立地板品牌意味着高投入和高风险。虽然创立地板品牌能带来丰厚的利润,但是由于建立和推广地板品牌需要很大的投入,并且在建立和推广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带来风险,从而使辛苦建立的地板品牌丧失影响力。

            品牌之路发展艰难  地板业屈居贴牌生产

            地板代工厂从前期的市场调研,到产品研发、设计,再到销售,需要建立这样一整套的架构,调整完架构,也只是创立品牌的第一步,后期品牌的推广、维护,销售渠道的开拓,这些工作也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如果不能及时地改进技术,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企业就有倒闭的风险。

            贴牌生产有利承担风险
            
            贴牌作为厂家降低成本的一个有效手段,这在地板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只要是经过正规途径进行贴牌生产的品牌,在质量上是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但由于没有品牌只能贴牌进行销售,利润的大头只能让被所贴牌的企业拿走。

            自有品牌是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

            从长远来看,创立自己的品牌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随着未来地板行业竞争加剧,那些只会代工的企业,将有被吞并的危险。地板代工企业重要的就是迈出第一步,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建立自己的地板品牌,慢慢积累企业实力,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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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桌与案外形差异清晰,四足直抵四角为桌,四足从双侧缩进一段距离为案,与其尺寸大小高矮无关。案之形虽多变,以态势论仅三式,即翘头案、平头案、卷书案。翘头案两端翘起,形态飞扬,公事多用。平头案形态平和,置于书房,读书作画最为适合。

            承具,以工作为常态所使用的家具叫承具,一般通俗的被称作桌案。桌与案在中文中区别明显,案的出现远早于桌,那时中华民族还席地而坐,举案齐眉的案乃是后来案的雏形,古籍记载:“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依陈举食也。”。而桌在宋尚写成“卓”,取卓然高立之意,可见先人起居由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转化时改变视角的重要。桌与案的功能虽有交叉,但各司其责。桌日用为常,尤其多用于膳食,故成为了量词,有一桌宴席之说。而案多与工作相关,案牍演化为案件,最终引申为今义。


     
            案为圆材,素牙头,横枨两根,整体不着任何多余装饰,整体造型上极为简练,劲挺。属明式最为常见的经典款式。形体修长清雅,不娇柔不造作,协调自然,充满着一种清新文雅的文人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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